关于开展2007年“创先争优”
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
各党总支、党支部:
一年来,我院各级党组织、全体共产党员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紧紧围绕建设高标准的基层党组织,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,建设高效率的党建工作机制,扎实开展 “讲正气、树新风”主题教育等各类活动,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和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,勤奋务实,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,在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等本职岗位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。为进一步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,院党委决定:今年“七·一”前夕,召开纪念建党86周年暨“创先争优”表彰大会,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优秀共产党员除必须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外,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:
1.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
(1)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,思想政治坚定,党风政纪过硬。
(2)认真学习规定的有关学习内容,做好读书笔记,结合实际撰写并交流读书心得体会。
(3)认真执行党章、“准则”,遵守党纪国法,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道德,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中,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
(4)密切联系群众,积极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,处处作群众的表率。
(5)为学院改革发展、创示范、组织建设等工作积极出主意、想办法,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。
(6)业务技术拔尖,本年度教育、教学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业绩突出。
2.优秀学生共产党员
(1)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在日常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在关键时刻、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。
(2)模范遵守党纪国法、校纪校规,敢于同不良行为、不正之风作斗争。
(3)顾全大局,团结同学,全心全意为集体、为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(4)关心党支部建设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各种培训活动。
(5)学习刻苦努力,成绩优良;积极参加科技、学术活动和比(竞)赛活动,成绩显著;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好的创新成果。
二、评选表彰名额
优秀共产党员比例为8%,各党总支以师生正式党员总数为基数,严格按照8%的比例确定表彰名额。
三、评选要求
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,注重实绩,认真组织,严格程序,从严把关。要紧密结合在完成学院中心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效,自下而上,层层评选推荐,真正把有代表性、有鲜明特点、作用突出的优秀党员评选出来。要通过评选推荐表彰,大力宣传各类先进的典型事迹,在全院形成学先进、赶先进、比贡献的“创先争优”的浓厚氛围。优秀共产党员由党小组、党支部、评选,党总支审查,学院党委审定。6月27日17:00前,将填写好的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,报院组织部。
附件:《2006-200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》
二○○七年六月十二日
2006-200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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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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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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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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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党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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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工作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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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内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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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单位及职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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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要 事 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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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
支
部
意
见 |
年 月 日签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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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
总
支
意
见 |
年 月 日盖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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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
院
党
委
意
见 |
年 月 日盖章 |